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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5-07  来源:   点击量:

吉林建筑大学质量评估中心

质量评估中心〔2024〕1号

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

学校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明确本科课程建设标准,提升课程建设水平,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,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科课程评估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对象

学校现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考试课

二、评价内容

课程评估重点对课程教学大纲合理性,课程团队保障性,课程教学文件完整性与规范性,课程教学设计科学性,课程教学内容先进性,课程教学方法、教学活动适当性,课程资源丰富性,课程考核过程性与开放性,课程教学效果有效性,课程特色与创新10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,具体见附件1: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》(试行)。

三、评价方式

课程评估主要由各院(部)课程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开展,采取学院(部)评估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。各学院(部)提交课程评估工作方案、课程评估成绩汇总表和课程评估工作报告,质量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进行复评,并对每个专业至少随机抽取2门课程进行重点复查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准备阶段(5月8日-5月31日)

1.各学院(部)组建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及撰写评估工作方案;

2.各学院(部)对课程评估工作进行工作布置,并组织参评课程组填写附件2: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信息简况表》、附件3: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自评表》,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

注:以课程为单位,每门课程提供一份备查资料,所有佐证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,汇总成以“学院+课程名称”命名的课程评估材料文件夹提交学院(部)评估组备查,文件夹中需包含以附件1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》(通用)中10个一级指标命名的子文件夹,及附件2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信息简况表》和附件3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自评表》,总计12个文件(夹),子文件夹中有多份支撑材料的,以二级标题命名文件(夹),如下图:


(二)学院评估阶段(6月3日-6月14日)

1.各学院(部)评估工作小组开展课程评估自评工作;

2.各学院(部)评估工作小组依据课程评估结果,从课程建设现状、建设特色优势、建设不足及持续改进举措等方面撰写课程评估工作报告并提交。

注:各学院(部)课程评估工作小组专家使用附件6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专家评价表》对参评课程进行打分,合格总分≥60分,不合格总分<60分,汇总全部参评课程成绩填写至附件4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成绩汇总表》,并由学院(部)总结形成课程评估工作报告。

(三)学校复查与反馈阶段6月17日-6月28日)

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深入各学院(部),对课程评估工作进行复查。专家组对每个专业至少随机抽取2门课程进行复查,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学院(部),作为课程建设持续改进的依据。

(四)整改与复评阶段

课程评估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等级的课程,包括学院(部)评估和学校抽查的课程,由课程组依据学院(部)或学校评估组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,撰写课程持续改进方案,并进行整改。整改后由学院(部)组织课程组向学校评估组提出复评申请,课程复评由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进行重新认定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材料报送

报送内容:《XX学院(部)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方案》;

附件4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成绩汇总表》;

附件5《XX学院(部)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报告》;

报送时间:2024年6月14日前;

报送地点:纸质版报送至行政办公楼B503-2室,电子版发送至质量评估中心荣华OA邮箱。

(二)做好评估材料归档

各学院(部)要将此次课程评估相关过程材料建档留存,不断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。

六、其他

为确保本轮课程评估工作高质、高效完成,请相关工作人员加入“课程评估工作群”,群号923993380,二维码如下:


人:荣华

联系电话:84566244

办公地址:行政办公楼B503-2室


附件:

1.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》(试行)

2.吉林建筑大学课程建设信息简况表》

3.《吉林建筑大学课程评估自评表》

4.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成绩汇总表》

5.XX学院(部)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报告》(模版)

6.《吉林建筑大学本科课程评估专家评价表》

7. 2023-2024学年全校必修考试课程一览表(参考)


质量评估中心  

2024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