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:
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,按照《吉林建筑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办法(修订)》要求,学校定于5月11日—5月2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
本次检查采取学校督导组检查为主、各院(部)自查为辅的方式进行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2025-2026-2学期听课任务落实情况(具体要求已于3月13日下发通知,质量管理科反馈质量管理平台统计结果)。
2.课堂教学状态(重点检查)。
主要包括以下突出情况:
教学规范类:教师按时到课情况;教学内容与课程大纲相符情况等。
课堂组织类:课堂秩序情况(如学生缺勤率较高、玩手机现象普遍、前排就座率及抬头率过低等)、师生互动情况(如全程“满堂灌”)、教学节奏情况(内容过浅/过深、进度过快/过慢)等。
教学能力类:教师讲授情况(如表达不清晰、重难点不突出、对学生疑问回应不及时/不准确)、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情况(如智慧教室设备使用不熟练或滥用等)。
学习效果类:学生课堂参与度情况(如学生主动提问、小组讨论参与率严重不足)。
三、检查安排
(一)各院(部)自查
各院(部)须成立以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组。在本院(部)系统性地针对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工作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应及时予以解决。
(二)督导组检查
1.检查时间:5月11日-5月29日
2.检查方式。校级督导组针对全校开设的课程开展随机检查,尽可能实现时间与地点的全面覆盖。
3.报送材料。
请各督导专家于6月2日前将附件1:《吉林建筑大学院(部)课堂教学状态检查工作台账》以“督导专家+学院(部)+工作台账”命名,发送至邮箱zlglk@jlju.edu.cn。附件2:《课堂教学状态反馈表》在检查过程中随时反馈给质量评估中心质量管理科。
如有不明事宜,请联系质量评估中心质量管理科
联 系 人:刘焕君
联系电话:8456-6287
质量评估中心
2026年5月11日
初审:刘焕君
复审:李 茁
终审:王丽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