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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-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5-11  来源:   点击量:

院(部):

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,按照《吉林建筑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办法修订要求学校定于5月11日—5月2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方式

本次检查采取学校督导组检查为主、各院(部)自查为辅的方式进行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1.2025-2026-2学期听课任务落实情况(具体要求已于3月13日下发通知,质量管理科反馈质量管理平台统计结果)。

2.课堂教学状态(重点检查)。

主要包括以下突出情况:

教学规范类:教师按时到课情况;教学内容与课程大纲情况等。

课堂组织类:课堂秩序情况(如学生缺勤率较高、玩手机现象普遍、前排就座率及抬头率过低等)、师生互动情况全程“满堂灌”)、教学节奏情况(内容过浅/过深、进度过快/过慢)等。

教学能力类:教师讲授情况(如表达不清晰、重难点突出、对学生疑问回应及时/不准确、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情况(如智慧教室设备使用不熟练或滥用等

学习效果类:学生课堂参与度情况如学生主动提问、小组讨论参与率严重不足)。

三、检查安排

(一)各院(部)自查

各院(部)须成立以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组。在本院(部)系统性地针对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工作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应及时予以解决。

(二)督导组检查

1.检查时间:5月11日-5月29日

2.检查方式。校级督导组针对全校开设的课程开展随机检查,尽可能实现时间与地点的全面覆盖。

3.报送材料。

请各督导专家于6月2日前将附件1:吉林建筑大学院(部)课堂教学状态检查工作台账督导专家+学院(部)+工作台账”命名,发送至邮箱zlglk@jlju.edu.cn。附件2:《课堂教学状态反馈表》在检查过程中随时反馈给质量评估中心质量管理科。


如有不明事宜,请联系质量评估中心质量管理科

人:刘焕君

联系电话:8456-6287



    质量评估中心

 2026年5月11日

初审:刘焕君

复审:李  茁

终审:王丽霞